理士蓄電池人為定期充放電的危害
在過去的理士蓄電池維護保養工藝中,在初充電以后,曾有過對理士蓄電池進行定期深度\充放電循環的規定,這個規定最初提出的理由有兩個:
第一,充好電的極板處于高度活化狀態,即高勢能狀態。處于高勢能狀態的物態總有向低勢能轉化的趨勢,這種轉化會使極板萎縮,表面積減少,電池的結構容量減少。定期用充放電循環對極板進行鍛煉,在充放電過程中,由于極板的膨脹收縮,就使極板得到活化。第二,處于備用電源的電池,經過一段運行時間之后,使用者往往需要知道理士蓄電池的實際荷電量CB和荷電能力CJ以確保備用電源的運行安全。當時CB和CJ只有用充放的循環才能測出,這在工藝中被稱為“容量檢查”。
經長期實踐證明,勢能的必然衰減雖是客觀規律,但衰減率是個關鍵值,如衰減量在鉛蓄電池使用周期內較小,對理士蓄電池安全運行沒有影響,可不予考慮。這就像石頭長久會風化,但用石料蓋房子,并沒有人 考慮風化的影響。
第二條“理由”,由于新型測量工具的使用,使其已失去意義。現生產的CB表,對60~195A·h的啟動型電池、250~500A·h的電瓶車用電池、200~1000 A·h的備用電源電池,都能方便地測定其CB值,充足電時可測得CJ值。 因此,采用CB測量技術,取消理士蓄電池作業中的定期深度充放電制,以節約能源和維護的工時成本。